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公示的通知
根据“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”(沪教委学[2019]25号)附件二中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(验原件,专利登记簿副本不受理)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,须提供以下材料: 1.经学校(或研究生培养单位)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、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(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); 2.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、已发表论文、课题立项书复印件(验原件)之一,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,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。 申请落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,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”的精神,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即日起为2019届毕业生中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、并希望申请上海市户籍的毕业生进行公示(一个发明有多名毕业生参与的,请一同办理),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向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反映。
电话:021-64250183
电子邮件:gqxu@ecust.edu.cn
地址: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梅陇路130号大学生俱乐部102室)
一、操作流程:
1、学生在本网站下载区下载并填写《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》;
2、将填写完整的《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》(电子版),发送至:gqxu@ecust.edu.cn邮箱;
3、带填写完整的《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》、专利证书加盖公章页的复印件两份(验原件),到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大学生俱乐部102室)办理公示手续;
3、公示期满,无异议者,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公示证明,学生凭《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》学生留存联领取。公示证明须经带教导师签名确认后送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。
二、受理时间:
周一至周五8:30-11:30;13:00-17:00(不含法定节假日)。
附:
发明专利公示登记表.doc
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2019年05月07日